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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今年试点

信息来源于:沈阳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09/2/21
标准不低于1800元/年的低保平均水平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开始试点,最低发放标准不会低于1800元/年的低保平均水平,而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预期还会不断提高。”2月12日,首届“如何让农民富裕起来”专题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综合研究室主任郭建军在谈到今年中央支农新政时表示。
  他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刚刚起步,大方向是在全国普遍建立比较成熟的农民养老制度,“这是一项浩大的社会工程,从初具规模到最后成型,可能需要几十年时间。”
  “从试点方案来看,中央只给政策和指导意见,由地方操作实施。”郭建军说,农村养老的政府补贴部分,东部发达地区已经确定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一般只补贴中、西部地区。
  在当天的专题论坛上,有全国政协委员表示,将在下月的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给中西部65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金。
  这位政协委员估算,需要补贴的农村老人约4570万人,每人每月100元,一年不到600亿。他说,“这些老人给新中国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现在农村靠家庭养老已经靠不住了,财政有能力也有责任承担他们的养老问题。”
  “在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建立这样一个养老制度,很迫切也很有必要。”但是郭建军认为,每月100元的养老标准太低,需要进一步提高。他说,针对特定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国平均水平是1800元/年,作为共享制度的农村养老保险,其最低标准不会低于这个水平。
  至于今年试点时缴费标准和预期支取的养老标准怎么确定,郭表示,这需要通过科学计算合理安排,还取决于国家财政收支情况,需要等全国人大会通过今年财政预算后才能最终确定。“考虑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大部分省区今年财政将出现负增长,中央财政可以调控的财力也有限。”郭估计,今年的试点范围有限,摊子不会铺得太大,养老金支取标准也不会太高,但肯定不会低于低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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